这种既约定了裁又约定了诉讼的协议,违反了裁的惟一性和局性,其裁请正常情下是不会被裁机构受理的。 二、最高《关于适用《中华共和国裁法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七。双方若约定了有效的裁条款,就不能再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。但是,系列法规目录合起诉时,对方未声明。
甲公司与乙公司在锅炉买卖过中,签订了《真空锅炉销售合同》和《真空锅炉安装合同》,合同中约定:若双方发生争议,由甲公司所在地裁或在甲公司所在地。这种既约定了裁又约定了诉讼的协议,违反了裁的惟一性和局性,其裁请正常情下是不会被裁机 构受理的。 二、最高《关于适用《中华共和国裁法》若干。
既约定裁又约定诉讼合同约定或裁或诉讼即约定裁又约定诉讼,裁约定无效,诉讼条款有效。 只要诉讼条款明确,合民事诉讼法关于约定管辖的要求,么依然可以适用。 所以,答案二更稳妥。 但是即约定了裁又约定了诉讼,也不排除在具体立案过中。“先裁,后诉讼”的约定,表明双方当事人有将争议请求裁的意思表示合同约定裁又约定诉讼,向起诉的约定并非对裁意思表示的否定,到告公司要花多少钱且裁机构是确定的。 观点二:裁协议无效,协议诉讼管辖也无。
裁判要旨:当事人在协议中就不同的纠纷内容约定不同的争议解决方式的,不宜笼统地认定裁条款无效,而应结合具体的争议内容、性质及当事人赋予不同条款的优先效力。当事人既约定裁又约定诉讼的,裁协议无效。 【法律依据】 《最高关于适用中华共和国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》七条规定,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。